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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2024年度黄浦区教育城域网无线网络覆盖(幼儿园)租赁服务信息化服务的合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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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2024-11-06 285.1KB 业主: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 关联招标: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2024年度黄浦区教育城域网无线网络覆盖(幼儿园)租赁服务信息化服务的合同公告
内容简介

1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合同统一编号:11N42520230220241801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保屯路123号地址:上海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00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001电话:021-61222126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吴晓明联系人:郑佳钧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乙方银行账号:1001254009005439422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教育信息中心——2024年度黄浦区教育城域网无线网络覆盖(幼儿园)租赁服务信息化服务组织形式:公开招标包件号:1包件名称:2024年度黄浦区教育城域网无线网络覆盖(幼儿园)租赁服务信息化服务项目预算编号:0124-000092212系统招标编号:310101000240228170522-01108218采购中心内部合同号:采购人内部合同号(如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主要要素: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所需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软硬件系统调试、技术支撑、售后服务等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部分组成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人员安排、软硬件配置、功能、规格、等级、版本、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详见合同文件。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85600元整壹佰柒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与服务范围、内容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等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该合同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服务期(完成期):需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无线网络系统的搭建、调试服务,通过验收后,开始计算服务期。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WIFI租赁服务。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5.服务时间起算:服务所需软硬件安装、调试、初步经试运行并通过交付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期。6.质量保证/免费维护期:服务期内乙供软硬件产品均由乙方提供免费维护或质保。服务中所包含的软硬件产品,整体质量保证/免费维护期与服务周期一致。其他内容质量保证期要求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执行。整体质量保证期从项目验收通过并交付之日后起计。7.其它:3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2.本合同书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6.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三、合同条款:1.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1.1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服务中所包含的人力资源、软硬件产品等,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社保、安全、环保、卫生等相应主管部门之规定。2.权利瑕疵担保2.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并且就提供的服务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2.2乙方保证在其提供的服务中所包含的场地、软硬件产品或其他设施设备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甲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2.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4若因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过程中,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3.交付、起算与验收3.1甲方应依据服务项目的实际条件和性质,按照合同文件明确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服务地点的环境。若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服务场地环境的,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履约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2如果服务项目需进行软硬件产品安装调试或设施设备进场布置,乙方应在安装、布置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协调配合安装、布置工作。乙方在完成安装、布置后应当根据合同文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本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本项目初步达到符合本合同交付的规定。3.3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服务,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并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3.4甲方在本项目服务期起算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服务或其包含的软硬件产品、设施设备等存在缺陷或问题的,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乙双方将重复32、34项程序直至甲方接受乙方改进、整改结果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3.5若服务项目需乙方事先搭建软硬件环境或建设相应服务系统的,自环境或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15)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3.5.1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5.2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3.5项目服务期起算后直至服务期满,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以及服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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